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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局部调整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如果您是第一次申报,请先阅读下面的说明。
一、项目类型 
   
二、审批范围 
  临沂市域内的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所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申报材料 
  1、县政府请示 
  2、乡镇规划文字材料(局部调整文字材料)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局部调整包括调整前、后的图件) 
  4、电子文档 
四、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法》 
五、审批程序 
  县政府请示、市政府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核,省政府审核同意后市政府批复 
六、审批期限 
  规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后7天内报省政府,省政府审核同意后7天内批复 
七、收费依据 
  无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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