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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类型 二、审批范围 临沂市域内的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所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申报材料 1、县政府请示 2、乡镇规划文字材料(局部调整文字材料)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局部调整包括调整前、后的图件) 4、电子文档 四、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法》 五、审批程序 县政府请示、市政府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核,省政府审核同意后市政府批复 六、审批期限 规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后7天内报省政府,省政府审核同意后7天内批复 七、收费依据 无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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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6年0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