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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类型 划拔 二、审批范围 三 区 三、申报材料 1、征地图(新增建设用地) 2、市政府报批请示(新增建设用地) 3、省政府(国土资源部)批复(新增建设用地) 4、征地两公告(新增建设用地) 5、拟用地被征地单位补偿说明(新增建设用地) 6、地质灾害评估(新增建设用地) 7、用地预审报告(新增建设用地) 8、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新增建设用地) 9、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许可证)(新增建设用地) 10、用地申请(新增建设用地) 11、用地勘测定界图(新增建设用地) 12、单位证明(组织机构代码)(新增建设用地) 1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新增建设用地) 14、发改委投资计划(新增建设用地) 15、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6、地质灾害评估(存量建设用地) 17、用地预审报告(存量建设用地) 18、规划总平面布置图(存量建设用地) 19、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许可证)(存量建设用地) 20、用地申请(存量建设用地) 21、用地勘测定界图(存量建设用地) 22、单位证明(组织机构代码)(存量建设用地) 2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存量建设用地) 24、发改委投资计划(存量建设用地) 25、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审批依据 国土资源部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 五、审批程序 1、受理;2、调查核实;3、下达划拨决定书;4、政府批件 六、审批期限 规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1]301号文 八、收费标准 规定标准:35元/亩 执行标准:35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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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6年0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