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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上午,刘贵增副局长召集会议,对土地收、供业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储备中心副主任王鲁湘,土地利用科、地价评估所、地租征收处相关人员及市局公职律师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土地出让成交后土地用途和容积率改变”、“宗地分割转让中容积率调整”、“合同中未约定容积率的宗地收回评估”、“住宅用地展期出让价款的确定”,以及“省政府鲁政发[2008]90号”、“省厅鲁国土资发[2010]76号”、“市政府临政发[2010]45号”文件的贯彻执行以及批后监管等问题,结合具体工作展开了讨论。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临政发[2006]47号文的修改开阔了思路。 刘贵增副局长在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后向与会同志提出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部、厅出台的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规章和制度,做到深入研究、细致把握,和实际工作融会贯通;二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积极与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认真梳理、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要把讨论的带有普遍性的疑难问题通过网络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达成共识、破解难题,以便更好为我市“双保”和“加快工业发展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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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0年07月27日 |